前日,记者从市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从7月份开始至10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及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整治内容包括安全疏散设施、平面布置、内部装修、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灭火救援条件和消防队站建设等方面问题。
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市公安消防部门将按照“零容忍”的原则,严格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于存在违章搭建的商业综合体,则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果断采取停业拆除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业综合体,按照省消安委《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并集中约谈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同时,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失信单位范畴,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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