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我市召开2022年全市清明祭扫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明祭扫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我市决定在2022年清明期间暂停各殡葬服务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临时性闭园措施,暂不组织、接待现场祭扫纪念活动。在城中村、农村扫墓拜祭的群众须报镇(街道)、村(社区)统筹安排。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强化引导管理,严控参与祭扫人数,严格监测体温。严禁在酒店、祠堂、祖坟等地举办各类宗亲集会、聚餐饮酒等聚集性祭扫活动。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预判预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强防范,抓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做好祭扫人流管控工作。农村私墓祭扫要采取实名预约、错时错峰、分时分批等方式,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监管,确保火源不进山、祭扫不入林、人员不聚集。倡导绿色生态、文明祭扫新风气,推广线上祭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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