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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2-25 22:5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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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落地落实稳外贸政策措施,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阳府办〔2023〕7号),现将《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阳江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协会、企业或单位。

二、支持时间

2023年6月8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

三、支持标准

(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

1.往返机票费用补助。每派遣1人次给予30%的往返机票费用补助,每家企业每场展会补助不超过2人,合计不超过1万元,且补助仅限于经济舱机票费用。

2.展位费用补助。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只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的补助。

3.特装费用补助。按照参展企业的特装费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可获得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每家企业申报机票、展位和特装补贴的展会合计不得超过3个。

(二)支持组团出境参展

对“阳货行天下”线下境外展会的组展单位,对单个展会能组织不少于10家阳江企业的商协会、企业或单位参加的商协会、企业或单位,每组织1家企业参展即给予500元的组展奖励,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三)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

对年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金额10%的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支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对出口退(免)税备案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企业,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当年的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

对参加2023“阳货行天下”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支持,具体扶持展会列表,请查看附件1。

1.往返机票费用补助

(1)往返机票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

(8)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9)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

(10)机票费用支付凭证、行程单/发票复印件;

(11)企业银行账号;

(12)其它证明材料。

2.展位费用补助

(1)展位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8)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

(9)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

(11)企业银行账号;

(12)其它证明材料;

3.特装费用补助

(1)特装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

(8)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9)与展位特装装修方签订的合同;

(10)特装费用支付凭证;

(11)企业银行账号;

(12)其它证明材料。

(二)支持组团出境参展

1.支持组团出境参展项目申请表(附件5);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5.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

6.组团单位组织企业参展清单;

7.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8.银行账号;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

1.一般企业类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

2.一般企业类明细表(附件7);

3.保单明细表;

4.保险费全额发票;

5.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

6.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

7.企业银行账号;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8);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出口退(免)税备案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证明文件;

5.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综述;

6.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资金支付凭证;

7.企业银行账号;

8.其他证明材料(合同等)。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上述第四大点的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好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到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姜海东,联系方式:3362869。


附件: 1.具体扶持展会列表

             2.往返机票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

             3.展位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

             4.特装费用补助项目申请表

             5.支持组团出境参展项目申请表

             6.一般企业类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7.一般企业类明细表

             8.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申请表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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