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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9-30 21:2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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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精神,我市对机构改革后的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现将《阳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阳江市创建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的职责,确保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取得成效。同时请各成员单位把本单位双拥工作联络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于1018日前报市双拥办(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传真:3913860)。

 

附:《阳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阳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19930

 

 

附件:

 

阳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1)把双拥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2)当好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双拥工作参谋。

3)办理双拥工作的请示、报告。

4)安排领导参加重大双拥活动。

市委组织部

1)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双拥工作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2)参与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宣传和表彰党员干部中涌现的爱国拥军先进典型,利用党校、培训班等阵地和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教育。

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

1)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指导阳江日报社、阳江广播电视台、阳江广播电台、阳江信息网做好双拥报道工作,办好双拥专栏和专题节目。

3)倡导广大军民开展双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优待、照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风尚。

4)宣传和推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5)组织学校、文化部门和驻军部队在“八一”和元旦、春节期间举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文艺晚会。

市发展和改革局

1)将国防建设和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列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军队的建设和改革。

2)参与协调驻军部队建设需要我市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

1)把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教学计划,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

2)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帮助驻军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3)按照军事机关要求规范和指导学生军训,组织学校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部队或优抚对象做好事。

4)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协助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组织科技拥军活动。

2)创军地科研合作平台。

3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

市公安局:

1)依法协助部队维护军事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

2)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

3)开展军警民共建和治安联防活动,优化社会环境。

4组织公安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做好事。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随迁家属的入户手续。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2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部队、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事

3)根据部门职能,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帮扶和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

1)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为部队建设和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2为开展双拥活动和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3)负责对优抚安置资金及拥军优属经费的安排和支出进行审核、检查、监督,确保专款合理使用。

市自然资源局

1)做好军队建设征地审批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土地纠纷,指导和帮助军队搞好军用土地管理,保证军事活动需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协助处理军地之间的房地产矛盾和纠纷;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2)做好驻军营房周边绿化美化工作。

3)做好双拥户外宣传牌的选址规划和日常维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1)在车站设立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服务窗口,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的优惠政策。

2)开展军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线活动,做好军运工作,保障军事运输。

3车站、码头等应当设立军人售票窗口,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抚对象和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有条件的应设立军人候车室。督促和检查对挂军牌车辆免收路桥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扶持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发展农、林、渔、畜牧业生产。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报道。

2)阳江日报、阳江广播电视台、阳江广播电台要办好双拥专栏、专题节目报道。

3)倡导广大军民开展双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和优待、照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风尚。

4)配合“八一”、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5)宣传报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市卫生健康局

1)在医疗单位设立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的优惠政策。

2)支持军队卫生事业建设。

3)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减免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

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年度征集新兵体检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充分发挥双拥工作职能部门的作用。

2)制定拥军优属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各类双拥工作的请示、报告。

3)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4)认真做好拥军优属的宣传工作,指导各地开展优抚对象的思想教育和烈士褒扬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优抚政策,督促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和军队两用人才培训及开发使用工作。

6指导优抚安置工作事业单位和军供保障单位的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对军队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的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给予支持帮助,并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先、优惠。

2)发动各商业服务网点开展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和军民共建文明商业活动。

市总工会

1)将双拥工作列入各级工会工作计划。运用本系统报刊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宣传。

2)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团市委

1)将双拥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工作计划。

2)利用本系统宣传资料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各地双拥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3)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

4)组织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学军活动、拥军优属活动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驻军部队、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事。

5)组织青少年在清明节、革命烈士纪念日为革命烈士敬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市妇联

1)将双拥工作列入各级妇联工作计划。

2)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表彰军人家属的先进典型,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3)发动广大妇女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驻军成员单位(阳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阳江市支队、武警阳江海警局

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驻军成员单位,要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把双拥工作列入党委主要议事日程,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双拥活动。共同职责是:

1)定期对所属部队进行人民军队宗旨、性质教育,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文明活动,主动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2)加强部队行政管理,定期检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情况,督促引导官兵遵纪守法,树立人民军队威武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3)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地方重点工程,社会公益事业、扶贫帮困等方面,组织部队参加社会义务劳动,支援地方建设。

4)认真做好各项应急方案,遇有灾害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

5)积极组织部队开展军民联防工作,协助地方公安、司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利益,教育官兵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确保驻地的安全和稳定。

6)认真贯彻积极预防的方针,定期进行预防军民纠纷专题教育,妥善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军民纠纷,引导官兵站在维护大局的高度,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

7)主动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配合驻地中小学校组织军训和军事夏令营活动。

8)定期进行拥政爱民工作检查评比,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拥政爱民工作情况;大力宣扬双拥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9)阳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协调联络市各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系、例会制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双拥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抢险救灾,驻军成员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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