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检验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创卫”迎检在即,近期将分阶段、分重点对全市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及交通违法较多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统计,目前我市逾期未报废机动车共有12110辆,其中摩托车数量最多,为10354辆,小型汽车有1445辆,大型汽车311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根据排查到的逾期车辆信息,采取短信方式告知,对重点车辆进行逐车核查,提醒车主尽快办理检验、报废等相关手续。同时,通过技术监控手段,实时调度路面警力联动处置、现场拦截。一旦被查到,车主、驾驶人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据介绍,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该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规定处理。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发生各种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车辆没有报废,车辆登记的信息还是原车主的信息,因此原车主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甚至还要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按时给自家机动车进行年检,平时日常出行时,也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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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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