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7个部门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阳江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包括六大方面,共二十八条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优化住房市场供给。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指标,适当放宽商品房户型规划及配套设施位置,明确房地产项目可分期实施建设的条件,优化竣工验收及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
第二部分,提升行业服务效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调整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缴交节点,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三方担保制度。推行“房屋交易合同不见面网签”,实行网签即时备案,推进“交房即发证”、二手房“带押过户”,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交易管理的服务效能。
第三部分,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第四部分,强化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力度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施行“农村宅基地住房”不纳入贷款首套住房计算范围。下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风险保证金的留存比例。
第五部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最低预留资金比例,加强预售商品房首期款监管。
第六部分,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加强小区周边规划停车位管理。适度放宽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对新建商品房销售备案价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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