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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既有
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阳自然资〔202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我市清理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和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业经市司法局同意,现决定对《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的指导意见》(阳部规〔2020〕1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3〕1号。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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