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阳江市防汛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科学、高效、有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及“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公共安全的新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灾害和损失。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本行政区域防汛主体,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遵循洪涝灾害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汛工作。
二、防汛预警
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一)Ⅳ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Ⅳ级防汛预警。
1. 漠阳江干流或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及以上支流发生5~20年一遇洪水;
2. 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下支流、洋边河、寿长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10~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 重要山塘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4. 千亩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5. 根据气象预报,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导致局部地区发生山洪地质灾害;
6. 有中心城镇或低洼地区可能发生严重内涝,并有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Ⅲ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时,发布Ⅲ级防汛预警。
1. 漠阳江干流或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及以上支流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
2. 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下支流、洋边河、寿长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20~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 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4. 万亩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5. 根据气象预报,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发生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 县级以上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中心城镇可能发生极为严重的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三)Ⅱ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Ⅱ级防汛预警。
1. 漠阳江干流或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及以上支流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 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下支流、洋边河、寿长河、上洋河、儒洞河、织篢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 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4. 保护中心城镇的堤围或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5. 根据气象预报,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 县级以上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县级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其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
(四)Ⅰ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Ⅰ级防汛预警。
1. 漠阳江干流或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及以上支流发生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 漠阳江流域集雨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下支流、洋边河、寿长河、上洋河、儒洞河、织篢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 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4. 保护县城或5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5. 根据气象预报,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 县级以上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为严重的城市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三、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启动Ⅳ、Ⅲ、Ⅱ、Ⅰ级应急响应。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
(一)Ⅳ级应急响应方案
1. 市三防办公室加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密切关注洪涝灾害动向,发出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等技术人员会商汛情,提出应对措施。
2. 市领导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报告,关注洪涝灾害动向。
3. 市水务局通知各地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工程抢险物料的准备;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支撑;对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科学调度,加强监控和防护。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及时报送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对江河洪水及时作出预报。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信息,及时报告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并及时报告。电视台、电台适时播报洪涝灾害消息以及防御指引。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群众对成熟农作物进行收割,对未成熟农作物采取保护措施。其它三防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发出防御通知,布置防汛工作。
(二)Ⅲ级响应方案
1. 市三防办公室加强值班,并有指挥部领导带班。密切关注洪涝灾害状况及雨情潮汛;召开防汛会商会;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下发防汛通知;检查防汛措施落实。市三防办公室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报告。
2. 常务副指挥组织召开全市防汛会商会,全面部署防汛工作。检查水库、海堤、涵闸等重要设施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3. 市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加强对市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市气象局加强对暴雨预警预报,每6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电视台、电台逐渐增加播报洪涝灾害最新消息以及防御指引的频率。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对全市水情作出预报分析,滚动预报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报送预报结果;及时报送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对最新的水情作出综合分析;参与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场所设施的加固工作。市教育局发出有关区域停课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有关区域的停航停运通知。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危房五保人员百分百转移、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人员百分百转移到安全地带,严格落实防御措施,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山区旅游度假区和低洼地带四个区域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应急措施,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分别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督导;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检查防御措施落实,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Ⅱ级响应方案
1. 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坐镇市三防指挥部,并实行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带班制度;组织召开会商会和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会议;检查各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行政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
2. 市四套班子领导为带队领导,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领导为防汛督导组组长,其他有关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为组员的防汛督导组,到各县(市、区)第一线,督导防汛措施的落实。市委宣传部、阳江军分区、武警阳江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等单位派一名领导参加市三防指挥部的联席会议和联合值守,立足本职,为领导出谋划策,协调防汛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防汛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市府办公室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协助市三防指挥部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3.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到一线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委宣传部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及时播报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报市三防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汛部署。阳江广播电视台、阳江电台收到发布的Ⅱ级应急响应后即时向公众播发。市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预报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预报结果;每两小时报告一次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每4小时对最新的洪水水情作出综合分析;参与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市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闭旅游场所;各县(市、区)组织危房住户的人员、低洼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供电部门检查供电设施、并集中抢险队伍,全力保障供电;市水务集团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工作;通信部门全力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市教育局发出有关区域中小学停课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有关区域的停航停运通知。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四)Ⅰ级响应方案
1.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三防指挥部指挥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市委、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参照省的做法,启动一级响应后,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全文播报、刊登防汛动员令;检查督导各地防汛措施落实。
2. 市防汛督导组继续检查督导各地防汛措施的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继续抽调人员驻应急值守,立足本职,为领导出谋划策,协调防汛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会商室听取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工作汇报和市防汛督导组开展督导情况汇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防汛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3. 各级党政机关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到一线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委宣传部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发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汛部署。市电视台、电台收到市政府发布的Ⅰ级应急响应或紧急防汛令后即时向公众播发。市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预报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预报结果;每两小时报告一次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每4小时对最新的洪水水情作出综合分析;参与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市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有关区域高等院校(技工)、中小学校停课,渡口停航,陆地车辆(除抢险和指挥车辆外)停止行驶,商场停止营业,建筑工地停工,旅游景点停止开放。严格落实Ⅰ级响应的各项工作;抢险队伍、人员、物资全部到位;重点水利工程专人看守,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都要在岗;通信、供电应急抢险队伍待命;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抢救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抢险应急的车辆、船及其它交通工具的准备工作。其它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检查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措施的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随时深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不同类型灾害的基本应急响应措施
(一)江河洪水
1. 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批准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民兵预备役和公安干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 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用防汛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 在实施泄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调度方案,做好泄洪区人员转移及江河下游船舶的安全防范、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爆破准备。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批准下达命令实施泄洪。
4. 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进行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二)山洪灾害
1. 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负责,应急、自然资源、气象、发改、水务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观测和上报工作。
2. 当监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并及时通知相关乡镇或村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 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5. 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三防指挥机构应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发改、水利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 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三防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三)洪涝灾害
出现洪涝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汛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压力。
(四)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人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下游发出警报。发生江海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小(一)型以上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
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扩大,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 县(市、区)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五、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信息,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报告;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工作。承担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
(二)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督管理,通知各地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督促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防汛工作。为全市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对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科学调度,加强监控和防护。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承担水利工程拦截洪水、泄洪、排涝等调度工作。指挥水利工程抢险队伍进行防汛抢险。
(三)阳江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训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四)武警阳江支队: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五)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六)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警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七)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新闻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做好来访媒体对接工作。
(八)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审核防灾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和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九)市教育局:根据预警信号,及时做好高等院校(技工)、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停课工作,并负责危险区域师生的安全转移。
(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市辖相关企业等单位的防汛和救灾工作。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抢险物资和汛情影响区内的工矿企业人员转移。
(十一)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撤离或转移;打击偷窃、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必要时加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的优先通行。加强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工作,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确保社会稳定。
(十二)市民政局:协助做好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十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防汛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国家、省、市级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十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因暴雨洪水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是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调查处理,协助抢险救灾及转移与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人员,督促矿山企业做好防汛工作以及负责阳江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负责灾后水源污染情况调查,做好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及水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十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建筑工地及住宅小区做好防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设施建设的防汛安全工作;督促组织危房排查和建筑工棚人员转移撤离。
(十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防汛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组织协调做好防汛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交通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等相关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十八)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储备、调剂、供应和管理工作。
(十九)市商务局:组织协调商贸服务业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二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指导旅游景区适时关闭;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二十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灾区救灾医疗队伍和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二十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城市内市政工作、排水管网、绿化树木、路灯、广告牌的检查加固,负责灾后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
(二十三)市林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受灾信息。指导林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灾区调整林业结构。负责林业救灾物资储备、调剂、供应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阳江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群众宣传防治洪涝灾害救灾知识,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报和防治洪涝灾害救灾信息,动员广大群众做好防治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组织电台与电视台采访,向社会各界宣传报导防治洪涝灾害救灾实况。
(二十五)阳江日报社: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各地各部门防汛工作动态。
(二十六)阳江供电局:负责保障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险工作。保障防汛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
(二十七)阳江海事局:了解掌握所辖船舶的动态,检查督促船舶、有关船舶单位和码头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协调辖区水上抢险救助行动。
(二十八)市水务集团:负责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九)中国电信阳江分公司:负责保障辖区公共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送公众天气、紧急预警短信。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三十)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负责保障辖区公共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送公众天气、紧急预警短信。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三十一)中国联通阳江市分公司:负责保障辖区公共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送公众天气、紧急预警短信。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三十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阳江石油分公司:负责救灾应急燃料的调度和供应。
(三十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三十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三十五)市铁塔公司:负责全市通信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和应急修复。
(三十六)广东省水文局阳江水文测报中心:负责漠阳江及支流水雨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水雨情、洪水预报、警报等有关信息。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负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洪水灾害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企业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或架设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工程技术人员应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属地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船只、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海上救助、部队、公安、交通、水务、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相关行业部门保障。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重点防汛地区要组建相应应急抢险专业队伍。部队、武警、消防、公安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投入防汛抢险。
(四)交通运输保障
由各级交通、铁路、运输企业等部门按照预案要求,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交通部门对救灾船舶应及时调配,对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应给予优先通行,协助当地政府落实渡口、码头的安全。航道部门负责河道畅通。海事部门负责做好海上救助工作,视情况做好航道临时封航的监管工作,维护好海上交通秩序。
(五)医疗防疫保障
由各级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制定防汛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预案,保障重灾区、抢险工地和重点防汛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
(七)物资保障
1. 发改部门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有关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八)供电保障
各级电力(能源)管理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九)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汛专项资金,保证防汛应急需要,并监督资金使用。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紧急避难场所应急制度,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民。
七、应急结束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水情实际解除报告,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三防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并宣布结束。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备案。市有关部门和三防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7年制订的《阳江市防洪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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