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食品药品
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阳府函〔2017〕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业经市政府七届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下同)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平安阳江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阳江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制定《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监管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两大主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社会共治发展格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全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实现新变革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13年10月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重新调整(增设)了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在海陵试验区和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加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监管执法工作由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加强食品药品技术审评和宣传教育工作,设立了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审评中心和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在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设立了21个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承担的全部职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行政许可以及食品、化妆品强制检验职能、酒类流通监管职能整合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至2015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6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1个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均已挂牌并履行职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有人员编制356名,实际到位315人,人员到位率达88.5%;在行政村和社区聘请了482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形成了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相对集中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2. 食品药品检测检验资源实现新优化
2013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整合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环境监测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种子和土肥环保管理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食品检验)等机构的检测检验职能,按照资源共享、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了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承担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农业等部门的检测检验任务,食品药品检测检验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及时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和评价性抽验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并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3. 食品药品监管取得新成效
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市组织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化妆品“四打一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食品药品“三打两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2012年查处682宗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涉案货值93万元,罚没款90.7万元,大案要案37宗,移送公安机关10宗;2013年查处246宗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2宗;2014年查处625宗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罚没款19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3宗;2015年查处598宗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罚没款206万元,建立了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发布“黑名单”信息2期。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各类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市场准入、风险监测、监管巡查,抓好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通过对获证的肉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力求发现行业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促使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推行食品全过程可追溯制度。从2015年开始,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纳入质量追溯系统,逐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目前,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已经100%加入质量追溯系统。三是实施量化分级、“明厨亮灶”“城镇学校食堂灭C计划”等工程,抓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截至2015年底,全市应量化评定的餐饮服务企业5596家,已量化评定了5395家,量化率达96.4%;有304家餐饮服务企业的厨房安装了摄像头,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城区128家公办学校集体食堂“灭C计划”全部完成。四是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按照规定做好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工作,严把准入关;积极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五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在用器械设备的监督检查,规范持证企业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源头追溯、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六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整治以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专项行动。
4.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注重加强干部队伍人员素质的培养,有针对、有计划、有纪律地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相互学习的形式,积极鼓励干部开展深入调研,自主学习,多学多问,营造和谐的监管文化,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将原有61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现在的41项,精简率达32.8%。同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做到办事透明、程序规范,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完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在全市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建立了包括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为监测站(哨点)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全市设立了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站(哨点)约1000多个,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稳步提升,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
应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完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保障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 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部门合力不断加强。印发了《阳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公安、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假整治合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的重大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形成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管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宣传教育日益增强。“十二五”时期,全市大力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加强与阳江电视台、阳江日报等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效动态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各类食品药品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工地和农村等。利用政务网站、主流媒体等载体,通过专栏刊登、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政策法规和监管举措,加强风险交流和风险预警。
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十二五”期间,市人大、市政协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市食安委各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在全市开通了“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并实现与市民服务热线“12345”的全面对接,与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热线形成合力,构建覆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关键期,既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新机遇,也为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机遇方面: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强调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日益完备,《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和实施,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科技创新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将有力促进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高食品药品质量。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既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和智能监管,也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制度创新。四是社会共治的趋势明显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广大消费者参与维权和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同时社会第三方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在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作用日趋明显,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挑战方面:一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全市食品产业产能不强,集中度低,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兽药残留等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尚未起步,风险评估体系极不完善,数据少、分析运用程度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的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明显增多。三是食品药品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比对悬殊。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稳健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增加。我市目前的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检验检测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食品药品监管任务不相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与公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食品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现象仍较普遍。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食品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成为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五是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健全。在聚结社会公众、行业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理性参与、合法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活动的程度还不高。六是信息化监管技术作用仍未发挥。电子商务、网售食品药品等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带来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新形态、违法违规新类型,对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给予了很大挑战。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食品药品溯源体系仍未建立、信息化监管水平仍然薄弱,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食品药品监管形势,未能充分运用和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技术和作用。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任务,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按照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要求,以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为抓手,强化风险监管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力争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合理配置资源,强化基层监管。坚持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协调,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加大基层投入,逐步改善执法条件,提升基层执法水平,确保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
严密防控风险,实现科学监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逐步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监管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估、交流体系,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应用信息化技术等安全监管新技术,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数据收集分析和科学应用的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坚决依法行政,完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准则,严格将法律法规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依据,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统一执法规程,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坚持行政主导,注重社会共治。发挥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切实把社会参与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力补充,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逐步建立机制协调、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建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技术和水平进一步改善,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完善,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品种全覆盖、全链条追溯、全系统联动、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具体指标:
1. 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力争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健全完善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落实协管员岗位津贴。
2.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权重不低于2%。
3.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和“智慧阳江”,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末,根据上级部门的统筹部署,利用省级食品药品数据中心,逐步完善覆盖重点品种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4.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末,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药品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县(市、区)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站(所)正常运转,食品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达到60%;各基层所快筛快检设备配置率、使用率达到100%。
5. 到2020年末,全市食品重点品种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检验量期末达到3批次/千人;每年新增5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5%;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市内生产的基本药品目录品种年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6. 到2020年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6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300份/百万人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更符合保障群众使用安全的需要。
7. 食品生产企业全面符合良好生产规范,食品生产企业100%实现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经营企业良好规范建设率不低于80%;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8.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9. 全面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药品生产GMP、批发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任务;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达到100%。国家基本药物流向可追溯率达100%,市场流通药品可追溯率达90%以上。
10. 化妆品生产企业100%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1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2.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档案、信用档案,电子追溯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移动执法实施率95%;实现本市食品药品主要产品交易网站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全程监管。
13. 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实施率100%;政务信息公开率100%;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全市100%镇(街道)。到2020年末,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晓率达80%。
14.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15.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程度不断提升、渠道不断拓展,“科学饮食、安全用药”成为主流,识别假劣食品药品能力以及自我保护、消费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全社会共防共治意识整体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权责明确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
1. 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政策保障、监管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信息通报、风险会商、重大事故调查等工作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逐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安全、有效管理制度,重点推进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制度、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出厂检验制度、药品质量信息追溯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召回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重点推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制度、医疗器械出厂检验制度、医疗器械追溯制度、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的落实。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着力规范食品药品标签、说明书、广告用语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管理。
(二)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1.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级网络。不断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力争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健全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巩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的综合执法,加强基层监管技术力量和能力建设,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职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 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市、县(市、区)两级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的机构、机制,建立覆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质量抽验、投诉举报、监督执法以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监测哨点建设,提高食品药品重点品种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监测预警信息。
3.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的有效举措,也是食品药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监管”的迫切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广东省“智慧食药监”和“智慧阳江”的工程基础框架下实施阳江“智慧食药监”建设,重点建设食品药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产品电子追溯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举报投诉服务系统、行业征信系统等,覆盖全市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源头追溯、公共服务、监管辅助、应急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信息化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
4. 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市、县(市、区)执法队伍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发挥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快速处置的作用。加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联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交流、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处理、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等联动合作机制。探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查处跨区域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办理模式,健全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典型案例、安全事件等信息。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公示监管责任人员及其职责、企业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等信息。
5. 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对基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系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应急管理专家库、应急装备配备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检验监测绿色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检验监测技术水平,不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三)构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体系
1.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引导农民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控制。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建设农产品基地,督促健全完善生产档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等制度,提高菜篮子工程质量和市场供应量。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安全用药指导,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加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监督检查,提升抽检频次,提高检测广度和深度,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做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2. 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电子档案。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授权人(安全总监)制度。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过程的监督。支持食品生产企业集约化、集团化生产。
3. 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食品经营溯源管理能力,实现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追溯管理机制。建立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验、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食品退市制度。实行食品市场巡查网格化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继续推行“阳光厨房”工程和“明亮厨灶”建设。推行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加大对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农村宴席的整治和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 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依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固定加工、经营场所,引导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集中加工、经营。严格实施登记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小作坊禁止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逐步引导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向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查,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5. 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探索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和新方法。依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开展保健食品监测与评价。加大保健食品强制性标准实施力度,探索保健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管理,推行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建立和规范保健食品召回监管制度。
6. 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完善药品生产安全监管机制,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完善GMP认证体系,推动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准处方、生产工艺、药用原辅料、中药材投料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管理,完善、落实原辅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储存养护、出入库追溯等制度,对购进原辅料进行验收检验。建立原辅料监督抽验制度,加大原辅料的监督抽验力度。严格落实药品检验要求,落实药品批批检验和全项检验制度,坚决杜绝不按法定标准和法定方法检验的行为。
7. 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的要求。开展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进一步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药品经营退出机制,有效遏制医药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支持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药品经营集中度。强化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
8.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以临床用药为重点,加强科学合理用药宣传,引导合理用药。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存储、使用药品和配制制剂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者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
9. 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企业动态分级监管制度,综合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等情况和定期评定相应等级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及频次,全面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效率。加强化妆品流通市场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探索化妆品大型批发市场、美容美发、网络购物等流通渠道监管模式,保护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安全。完善抽验方式,加大化妆品上市后的质量监督检查频率和覆盖面,加强对化妆品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监督抽验。积极推进化妆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0. 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和低诚信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性、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等国家重点监控产品实施认证制度和质量可追溯管理制度。加大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行医疗器械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社会关注产品的检查范围和频率,实现生产全过程监管。
11. 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以医院为重点单位,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以采购验收和植入器械的使用记录为重要依据,加大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验收的监管力度,加大在用医疗器械的检测监管力度,推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引导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推行医疗器械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构建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置,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的配备,解决食品、化妆品检验必需的场地和设施,保障日常监管、查办案件和监督抽验所需经费,不断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1. 强化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和技术检验设备的配置,充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应急专用设备。加强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用车和必要的办公、执法及快筛快检设施设备,以满足日常监管需要。
2. 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区域性检验机构,形成检验检测项目齐全、机构布点合理的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逐步形成设施完善、检测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医疗器械检验监测实验室。设置专职的科室或检验员,开展化妆品检验检测,提升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
3. 构建食品药品快筛快检立体检测体系。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大型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建立快筛快检立体检测体系。以快检车、快检室、快检箱为平台,充分利用快检技术,严密监控食品药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排除安全隐患。
(五)构建切实有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充分调动食品药品安全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热情,构建“政府指导、企业诚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1.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积极主动公开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切实提高行政监管的透明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信用信息、安全事件等监管类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有效运用新闻发布的各类平台,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2.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管理,着力健全和实施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公示制度。全面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曝光台”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着力构建“守法企业一路绿灯,违法企业寸步难行”的体制机制。
3.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工作程序,创造有利于社会各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加强督促协调和舆情分析,提高办理投诉举报的质量。依托12331、12345系统,纵向进一步理顺市、县、镇(街道)三级投诉举报办理体系,横向紧密联系政府部门相关热线,完善上下协调、左右畅通的联动机制,促进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高效运行。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保密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
4. 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建立与媒体沟通合作机制,推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统筹做好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宣传平台建设,严把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和主渠道。运用新媒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及时发布突发事件权威信息,说明事实真相,把握主动权。构建正面舆论导向,引导公众理性辨别信息真伪,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加强自媒体建设,构建立体式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风险信息,及时回应热点事件和社会关切,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5.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行业发展的质量服务和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同时,发挥社会组织的专家智库作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树立食品药品安全形象大使,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消费观念。
四、重点工程与项目
(一)智慧食药监工程
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和“智慧阳江”,建立健全覆盖市、县(市、区)、镇(街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服务和决策系统,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成覆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应急管理、源头追溯、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业务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阳江“智慧食药监”系统。
(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以市检测检验中心为龙头、县(市、区)快筛快检室、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为依托的技术支撑体系。吸收先进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理念,加快完成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逐步拓展检测产品和项目,同时进行实验数据处理自动化、抽样与样品管理信息化改造,全面提升食品药品检验的整体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配备快检车、快检箱等设施设备。加强食用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以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频次。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为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提供检验监测技术支持。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积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专业人才聚集、使用、培养、评价、激励等制度。以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能、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力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同时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要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四)执法装备达标工程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要求,结合阳江实际,按照“适度超前、优先配备基层执法机构”的原则,逐步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应急专用配备的标准化。到“十三五”期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100%达到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五)社会共治工程
一是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二是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现场咨询、设置宣传栏、发放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广场和LED屏幕等媒介播放科普知识宣传短片。三是依托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组建科普知识宣讲队伍,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四是依托新闻媒体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监管信息,切实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进行。要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对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认真梳理、周密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将《规划》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推进、全面落实。
(二)加强经费投入
要适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形势的需要,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必需的装备、改善县(市、区)、镇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条件,建立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食品抽检从目前1.5批次/千人提高到“十三五”期末3批次/千人,每年要新增财政支出200万元,以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更有效地监管食品安全。同时要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经费确保资金高效、合理使用,确保重点实施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三)加强考核评价
《规划》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成立专责工作组进行落实,指定负责领导做好跟进、协调、督促、检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按规定建立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及时通报进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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