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批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
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九批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7〕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6年,省政府对我市江城区埠场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市政府参照省政府做法,对阳东区塘坪镇、阳西县上洋镇、阳春市松柏镇3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督办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全面排查,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累计投入整治资金800万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714家,新建市政消火栓109个,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支,微型消防站28个,培训公众7700余人,取得较好成绩。2016年11月20日至21日省政府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对我市江城区埠场镇进行了检查验收,经省考核组综合评估,认为埠场镇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对埠场镇予以摘牌。12月29日至30日,市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安全监管局等15个单位组成3个考核组,对市政挂牌督办的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了检查验收,经综合评定,全市3个重点地区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各地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督促整改验收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效,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切实防止隐患反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粤办函〔2017〕140号)文件要求,省政府将阳东区红丰镇列入全省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控火灾水平,综合各地火灾形势和排查上报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江城区双捷镇、阳西县程村镇、阳春市马水镇列为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被挂牌督办的省、市重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着力解决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要符合《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T998—2012),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17年11月组织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整治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整治方案、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工作进度表、工作联系人名单,经逐级审核后,于4月1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平,联系电话:3310393,传真:3310393)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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