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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阳府〔201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和《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精神,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模式,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培养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阳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大体相当,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与我市经济产业体系相匹配,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职普相互融通、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满足需要,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到2020年,市域内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3万人和1.6万人。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累计达到25万人次以上。

  ——专业布局契合需求。建立健全专业适应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市域传统加工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一批产教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专业,发挥专业建设的集聚效应,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的适应性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建成1所地方高水平技能型学院,1所国家级知名品牌技师学院,1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成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2个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发展环境更加优越。依法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明确部门、行业企业合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氛围更加浓厚,优惠政策更加健全,就业制度更加完善,督导评估更加有力。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集聚,职业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同频共振,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更有作为、更有位置、更有形象。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区域特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重点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和初中分流制度。依据每年的中考报名学生数,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划定职普录取分数线,由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录取。支持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加强品牌建设,办好特色优势专业。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并依托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办好1所服务县域经济的职教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 努力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阳江市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水平。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建立完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适度扩大培养规模,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推进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3+2”(3年中职、2年专科)分段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我市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推动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阳江职院)

  3. 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坚持系统培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和专业点设置数量。组建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为基础、专业为纽带的教学联盟,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人才贯通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相互选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探索在初高中学校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及职普有序分流新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阳江职院)

  4.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社会化运作的培训机制。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为主体、以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统筹市域内各行业部门的培训资源、培训资金和培训计划,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政府组织的社会培训主要安排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实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5. 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学校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科研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双元”联合招生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厂校合一、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的办学策略,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6.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完善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措施,鼓励民办职业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依法加强监管,规范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阳江职院)

  7. 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落实国家、省行业指导政策,成立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提出行业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参与教育教学指导与质量评价。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行指委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外侨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阳江职院)

  8.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市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提供环境,实现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推动校企合作集团化发展。发挥我市专业院校和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各开发区及产业园区的职能,以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市加工制造类职业教育集团,同时引导更多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驱动、骨干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院校牵头,组建专业化或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推动市县一体化办学,依托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以市带县、以强带弱,通过兼并、托管、联合办学等形式,突破地域壁垒,与县(市、区)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扩大优质资源,引导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外侨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阳江职院)

  (三)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质量

  9.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完善学校、家庭、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实习实训环节德育工作,重点培养敬业守信、积极进取、精益求精、勤勉尽责等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建设一批公共德育实践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市、县、院校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全面贯彻国家关于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中高职专业课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完善学生技能大赛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阳江职院)

  11. 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11〕321号),加强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专业人才库。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教师的报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的规定。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提升和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培养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参加实践人数予以补贴。建立“名师工作室”制度,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专业(学科)带头人。到2020年,全市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的70%以上,高职、中职学校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比例分别达到65%、1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阳江职院〕

  12. 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创建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和机制,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职业院校“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市级职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学习平台建设,支持职业教育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辅教辅学能力,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13. 推动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创新。改革创新学校管理体制,积极推动管办评分离,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减少和规范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扩大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四)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14. 大力推进特色名校建设。构建以国家级示范学校为龙头、省级示范学校为主体的中等职业教育新格局。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围绕阳江产业布局要求,重点建成阳江技师学院以先进制造业为主、阳江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以新兴文化产业和信息化产业为主、阳江市卫生学校以健康服务产业为主、阳春中等职业学校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阳东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以农牧产业为主等一批特色名校。地方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特色院校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15. 实施服务产业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紧扣阳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特点,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支柱产业相匹配的机制,紧密对接我市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优势专业。从2017年起,每年遴选6-8个左右与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商贸、文化创意等产业对接紧密的中、高职专业纳入市级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到2020年,重点打造20个左右的省级品牌专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示范专业,有效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16. 推动职业教育协同创新。鼓励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开展研究,共建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深入推进“粤德合作阳江职业教育与培训基地”“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太仕模具有限公司)”等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推动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技术工艺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加快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五)推进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17. 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成立阳江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对全市校企合作进行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校企合作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人员机制。支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人力资源库,打通人才互聘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阳江职院)

  18.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落实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责任、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制度;探索建立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弹性学制或学分制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阳江职院)

  (六)落实政府职责,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

  19. 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强化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把职业教育纳入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政府职责,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统筹力度,定期召开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职业教育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金安排、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中高职衔接及公办、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发挥政府主办职业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各行业部门的培训资源、培训资金和培训计划,逐步建立起以职业院校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职业培训和鉴定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阳江职院〕

  20.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优质、特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支持教师聘用与培养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尽快制定阳江市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阳江职院)

  21. 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市级财政对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在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的政策基础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全免制度。出台中职招生优惠和资助政策,吸纳市内外初中毕业生就读我市职业学校并在本地就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2. 强化督导评估。加强对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大专项督查力度,重点对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普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3.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积极举办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及全市青年、职工等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阳江职院〕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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