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地方志
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6〕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方志办公室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阳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推动阳江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4〕3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阳江市地方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要求,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期间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建立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把“做好档案、地方志工作”写入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阳府〔2016〕4号),纳入政府工作任务;市政府颁布了地方志机构权责清单(阳府〔2015〕29号),进一步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办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初步形成了“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
(二)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在全市地方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面高质完成市县两级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2013年,出版了《阳江市江城区志(1988-2000)》《阳春市志(1979-2000)》《阳西县志(1988-2000)》。《阳江市志(1988-2000)》和《阳东县志(1988-2000)》分别于2010年和2008年出版。
(三)全面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
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根据省地方志办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阳江市以2001年为起点报送地方志资料,全市150多个单位按照编纂地方志书的要求,组织搜集、编写与报送各地、各行业的资料,为第三轮修志积累全面翔实的资料。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四)全面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
根据省志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阳江年鉴》编纂工作实行规范化,一年编一鉴、公开出版。出版了《阳江年鉴2012》《阳江年鉴2013》《阳江年鉴2014》《阳江年鉴2015》。江城、阳东、阳春、阳西4个县(市、区)年鉴编修工作全面启动,实行一年一鉴,公开出版。2011年7月,《阳东年鉴》(创刊号)出版发行;2012年12月,《江城年鉴》(创刊号)出版发行;2013年12月,《阳西年鉴》(创刊号)出版发行;2014年12月,《阳春年鉴》(创刊号)出版发行。
(五)建成完善的地方志信息网络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地情网站并与省情信息库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共建立地情网站4个;市地情网上传综合志书2部,年鉴6部,图片400多幅,各类文章、资料一批,访问量超100万人次。开通了阳江市档案局官方微博、阳春纪事微信号。依托省情网和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广泛宣传阳江历史文化与新成就,为群众提供全面便捷的地情信息服务。
(六)深入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发掘、推广漠阳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民国时期广东两阳史》《阳江古村落简志》《阳江太傅墓和太傅祠的历史渊源和开发利用研究》《冼夫人冯盎将军文化公园开发利用》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检校、出版《听云楼诗钞》(清谭敬昭作),点校《阳江县志》(民国14年版)。2011年,创办《阳江史志》(季刊),已出版22期,每期10万字,是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平台。编辑《阳江档案方志党史资政参考》23期,资治作用明显增强。
(七)编纂“阳江历史地情文库”
2012年,成立了阳江历史地情文库编纂委员会,系统地研究整理阳江历史、地情、地域文化。已出版《中国共产党阳江县历史大事记(1949.10-1988.1)》《阳江党史研究文集(1949-1978)》《阳江文化名人档案(一)》《阳江古村落简志》《中国共产党阳江县历史》第一卷(1921-1949)(连环画册)等书籍,丰富了阳江的地方志资源宝库,在阳江的文化建设进程中,充分体现阳江方志人的价值
(八)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
2014年8月,市政府批准阳江市档案馆、方志馆、党史馆(三馆合一)立项,总投资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其中方志馆3000平方米,设置市情展厅,展示阳江市情。目前,项目设计招标完毕,筹备动工。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全面建立方志室。
(九)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协作,实行开门办志
发挥市档案局、市志办、市委党史研究室三个单位合署办公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主动抢救、保护、利用、整理古籍,开发利用党史、档案、方志资源,编一些有存史价值的书,开展一些有资治作用的课题研究,办一些有教育作用的展览,举办一些历史地情知识讲座,主动为地方建设尤其是文化建设服务。2012年与暨南大学历史系合作,历经三年,三易其稿编写完成《民国时期广东两阳史》,该书是国内地市级本地民国史研究之首创,意义重大,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样书送出版社审核,预计今年内出版。2014年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对古籍民国版《阳江志》进行点校,旨在宣传两阳历史文化,使人们了解广东省两阳(阳江、阳春)地区悠久的历史,该项目已完成点校工作并于2016年8月通过评审。
阳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地方志专业编写人员不足,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费不足,工作条件差,设备落后,适应不了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三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志、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按时供稿,影响整体编纂进度。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修志编鉴为基础,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为抓手,加快推进依法治志,狠抓队伍建设、质量建设和理论建设,构建与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志事业综合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 坚持依法治志。各级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志机构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 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地方史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 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5. 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实现县级以上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当年出版,志、鉴、史编修全面协调发展,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做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建立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使地方志成为宣传阳江历史、地情、文化的重要窗口,激发阳江人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为阳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作贡献。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
对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进行普查,积极组织参加《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的编写。阳江市现有近9千个自然村落,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全面摸清基本情况,抢救、挖掘和保护漠阳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浩大文化工程。这项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实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开展南粤古驿道等专题调查,充分挖掘和整理古驿道史料。
2. 做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一是完成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完成《两阳民国史》《阳江太傅墓和太傅祠的历史渊源和开发利用研究》《冼夫人冯盎将军文化公园开发利用》《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与实施,市本级、县区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分别组织完成2至3个和1至2个项目的开发利用,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参考价值、对发掘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有积极作用的研究成果。
二是深入挖掘阳江历史人文资源编写地情文化丛书。继续丰富阳江的地方志资源宝库,编辑出版“阳江历史地情文库”,按照历史、地理、文化、人物四大部类,向世人展示阳江丰富、独特的历史、地情、文化风采,激发阳江人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为阳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作贡献。计划五年内出版《民国时期广东两阳史》《民国〈阳江志〉(点校本)》《阳春县志》(民国)、《印象阳江》等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专著。
三是开展地情研究和地情教育。进一步办好《阳江史志》和《阳江档案方志党史资政参考》,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探索社会治理和发展规律,推动地情教育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对阳江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深入了解。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发掘、推广漠阳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3. 做好第三轮修志的资料准备、队伍准备与理论准备
一是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年报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年报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总结完善年报工作制度。抓好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年报业务培训班。严把质量关,开展年报资料评议,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年报工作全面平衡开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报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2001年至2020年的地方志资料搜集整理,为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好“一纳入、八到位”,解决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问题,推动阳江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平衡、科学发展。加强市情专家库建设,培养年轻优秀的骨干人才。组织人员参加省地方志办举办的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分期分批轮训全市地方志业务骨干。在2020年前,将全市业务骨干全面培训一次,为第三轮修志做好队伍准备。同时鼓励、规范、指导社会力量参与修志,将有关专家、学者、乡贤纳入编修队伍,提升修志的社会参与度。
三是加强以第三轮修志为主题的理论研究。围绕第三轮修志,抓好全市地方志理论研讨,总结第一、二轮修志经验教训,对修志运作模式、志书体例与规范、记述内容与质量控制等开展专题研讨;整理编辑阳江市新方志编修文件;着力开展市情研究,做好三轮修志方案策划。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与地情研究,为三轮修志做好理论准备。
4. 提升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与规范化水平
年鉴工作是一项连续性和基础性工作,是地方志事业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要进一步办好《阳江年鉴》,着力提升全市年鉴编纂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从2016年起,每年市在综合年鉴出版前组织评议1部、出版后组织审读1部综合年鉴,县(市、区)每两年开展一次综合年鉴评议或审读,促进编纂质量的提升。严格执行“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的规范要求。
5. 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互联网+的时代,为地方志服务社会提供了广阔空间,要下大力气把丰富的地方志资源搭上互联网快车。依托省情网和市政府数据资源,建立市情资源数据平台,建设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和数据网络传输平台,加强地情资料数字化,做大做强省情信息数据库。办好阳江市地情网,改进网页设计,推动各级手机地情网和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全面便捷的地情信息服务。至2020年,市、县(市、区)全面完成第一、二轮志书与综合年鉴资料数据化任务,改进网页设计,科学设置栏目,提高服务水平。
6. 推进方志馆与方志室建设
加快档案、方志、党史馆建设(三馆合一),利用三馆合一的资源优势,把阳江方志馆建成集地情展示与教育、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地情信息搜集与发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阳江方志馆要在2020年前建成地情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和区域研究及课题研究中心。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全面建立方志室。
7. 推动地方志工作向基层延伸
各级地方志机构要引导镇(街道)、村(社区)和部门(行业)修志编鉴。全市中心镇与历史文化名镇要开展志书编修和综合年鉴编纂,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村编修村志。通过全市自然村落普查,发现一批名镇名村,组织编修一批名镇志、名村志。至2020年,全市要完成编修和出版名镇志、名村志各3部。鼓励支持部分市直单位编写地方专业志,积极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开展地方志工作。加强对镇村志鉴和部门、行业等各类专业志鉴编纂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注重培养镇村、部门、行业修志编鉴人才。
8. 开展阳江地方通史编纂工作
要把阳江地方通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要设立地方史职能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为编纂阳江地方通史营造必要条件。
9.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阳江方志文化软实力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发挥其宣传地方志文化的引领作用;加快运用新兴媒体的传播能力,为社会各界使用地情信息扩容提质增效;加速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抓好方志馆(室)、地情网站、微信微博等设施建设,拓宽地方志文化宣传渠道。推动地方志文化产品进机关、进课堂、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扩大发行范围,向高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兄弟市地方志机构赠送。举办地情展览、方志讲坛等活动,及时向社会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和地方史编修的工作机制,将依法治志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范畴,为地方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权责清单,各级地方志机构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责。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等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组织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的地方志工作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完善工作条件,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经费保障
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著史、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队伍保障
加强地方志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市情专家库、乡土方志人才库建设,广泛吸收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乡贤参与地方志工作,选拔一批顶尖的市情专家。注重培养年轻优秀的骨干人才,组织人员参加省地方志办举办的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分期分批轮训全市地方志业务骨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的方志人精神,提高地方志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建立一支德才兼备、专兼职和乡土人才相结合的修志队伍。
(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共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漠阳文化的作用。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地、本单位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阳江市地方志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市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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