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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阳府办〔2014〕3号文件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6〕5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府办〔2014〕3号)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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