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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3年市政府

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3〕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时间

内           容

承办单位

备注

1

3月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市工商局

会前学法

2

6月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市民政局

会前学法

3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市司法局

法制专题讲座

4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市农林局

会前学法


  备注:1.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要求,认真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确定主讲人。

  2. 请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按照集中学法的要求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工作,提前20天向市府办公室提供有关授课的内容(或提纲)等资料。

  3. 根据需要,由市长临时确定其他学法内容。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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