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
重点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3〕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重点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阳江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3年重点行动计划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2013年重点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2〕686号)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各部门工作任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假行动,从严查办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行为。(市教育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二)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质审核。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
(三)制订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我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四)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五)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二、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市科工信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阳江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七)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注重创新成果的专利化和标准化,引导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研发制造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扶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发挥标杆作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将质量管理的成功实践、先进方法向“微笑曲线”两端的研发、创新、服务、物流等环节延伸,形成高质量的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八)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监、商务、住房规划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结合“广东精神”宣传活动,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提高质量诚信水平。(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外侨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检验检疫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
(九)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阳江检验检疫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
四、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十)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研究制定提升“广东省质量竞争力指数”各项指标的对策和建议,增强我市质量竞争力。推动出台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市委组织部、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负责)
(十一)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阳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激励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单位负责)
(十二)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积极参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以质量提升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核心内容、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示范城市。〔市质监局、阳江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组织做好市、县二级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负责)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四)深入开展品牌培育工程。在工业领域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范完善名牌培育、监管工作,培育一批、打造一批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产品品牌。结合国家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区域品牌。加大培育力度,推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工作。(市质监局、市科工信局、市工商局、市农林局、阳江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十五)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卓越企业之路”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市科工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质量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理念作为履行职责的基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市质监局及各质量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十七)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挂牌督办重点质量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十八)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粤府〔2010〕1号),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相衔接的技术标准体系。以专业镇和产业集群为重点,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提高内控指标,推动企业联盟标准,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商务会展等领域,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研究,加快相关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在优质粮食、特色园艺业、畜牧业、渔业、现代林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优先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外侨局等单位负责)
(十九)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启动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万家中小企业活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加强认证认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证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推进质量认证,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一)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抓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在食品、五金、服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严格大型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准入条件和检测要求,创新小型车辆检验模式,严厉查处无证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科工信局、阳江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二十二)加强质量教育。大力宣传和推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积极推动争创国家级和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工作。动员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和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活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三)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委宣传部、市科工信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质监局、阳江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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