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阳江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
建设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阳江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发〔2011〕16号)精神,加强我市防洪除涝薄弱环节建设,决定从2011年起,用5到10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现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粤发〔2011〕9号文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对治洪治涝提出的新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把治洪治涝薄弱环节建设作为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第一要务,在继续加强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内涝整治、海堤加固达标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薄弱环节的防洪除涝建设,完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着眼5到10年,立足前三年,力争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基本完成,启动阳江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
到2013年,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4条中小河流治理、3个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6座小(1)型和21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不少于5宗大中型病险水闸工程建设任务,完成35宗电排站、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3宗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阳江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的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
到2015年,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4条中小河流,11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3座中型、6座小(1)型和72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1宗中型排涝泵站和64宗电排站,完成省专项规划内的6条小流域综合治理,17个涝区整治工程建设任务,阳江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100%,全部项目完成销号验收。
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建成流域性防洪骨干工程,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重点消除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着力提高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区、易涝区防洪除涝能力。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处理好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协调流域与区域防洪除涝建设。三是坚持科学治理,人水和谐。妥善处理防洪除涝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四是坚持遵循规划,加快建设。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五是坚持强化管理,注重效益。严格项目审批、建管并重,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实施步骤
(一)建设内容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阳东县那龙河等4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划分为县城防洪、乡镇防洪、农田及乡村防护等,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加固建设、河道清淤疏浚、排涝工程等。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阳东县三合河等48条小流域进行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水污染防治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江城区岗列街等11个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包括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划定山洪灾害安全区、防治区和危险区,建立水雨情监测系统,搭建监测预警平台及预警系统,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组织和责任制体系,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等。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阳东县江河水库、阳西县新湖水库等3座中型病险水库、阳春市沙垌水库等6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阳春市黄茅瓮水库等72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对病险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等主要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
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国家专项规划内的漠阳江双捷引水工程拦河闸及阳东县红江拦河闸等20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重建水闸或重点对水闸结构、地基基础、闸门、启闭设备等进行除险加固。
6、内涝规划中小型排涝泵站共65宗工程。实施阳江市城南新区的1宗中型新建排涝泵站和陇西联围电排站等64宗电排站改造工程。新建、重建或对灌排泵站主要建筑物、机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并提高泵站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7、内涝整治工程(水利部分)。治理阳江市城南新区等17个涝区,主要建设排涝泵站、水闸、主干排水渠、截洪渠疏浚整治和等,使重点涝区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涝标准。
8、主要江河防洪工程。推进漠阳江综合治理,加快阳江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坚持城市防洪排涝与水利统一规划、同步实施,重点抓好城南新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加固建设,实现固堤与修路结合、治水与造景结合,美化城市景观。
9、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加快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建设,按保护5万亩以上的海堤达到50年一遇、保护万亩以上的海堤达到20年一遇以上的标准。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共15宗,建设堤长197.49公里,包括5万亩以上海堤工程2宗、建设堤长61.58公里;1~5万亩海堤工程13宗、建设堤长135.91公里。
(二)投资匡算
阳江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共涉及项目242宗,投资匡算43.28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38.45亿元(2011年-2013年投资23.1亿元)。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4条5宗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2011年底前治理的1条河流1个项目,投资0.3亿元;2012~2013年治理3条河流4个项目,投资1.2亿元。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20条,总投资6.9亿元。其中2015年前治理4条,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30平方公里, 2015年后治理16条,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100平方公里。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共11个,总投资0.52亿元。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81座,总投资3.11亿元。其中3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2亿元;6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0.16亿元;2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0.55亿元;51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2亿元。
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共20宗,总投资9.8亿元。其中大型水闸2宗,投资5.9亿元;中型水闸18宗,投资3.9亿元。
6、1宗大型排涝泵站和64宗电排站工程共65宗,总投资5.58亿元。
7、内涝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实施涝区治理17个,总投资2.42亿元。
8、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共8宗,总投资3.5亿元。
9、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我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共15宗,建设堤长197.49公里,总投资约9.953亿元(不含大中型穿堤涵闸除险加固工程),包括5万亩以上海堤工程2宗、建设堤长61.58公里,约需投资3.119亿元;1~5万亩海堤工程13宗、建设堤长135.91公里,约需投资6.834亿元,其中2011年~2013年约需投资5.972亿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启动实施(2011年7月-12月):
1、动员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汇编形成全市治洪治涝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制定配套相关政策。适时召开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市与县(市、区)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
2、启动实施。2011年启动1个示范县建设,整县推进。同时启动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高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完成1宗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试点建设任务;启动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1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任务;加快实施2宗中小河流治理、3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6座小(1)型、2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35宗电排站和内涝整治试点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初见成效(2012年-2013年):
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薄弱突出环节建设,力争完成“十二五”期间投资和建设任务的60%。到2013年,全面完成6座重点小(1)型、2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3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防群测体系;完成4条中小河流、3条小流域;完成涝区治理5个;完成不少于5宗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35宗电排站;完成阳江海堤达标加固工程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大见成效(2014年-2015年):
到2015年底,完成4条中小河流治理;完成6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全面完成中型、6座重点小(1)型病和72座小(2)型病险水库、20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1宗大型新建排涝泵站和64宗电排站工程;完成17个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工程建设。
第四阶段:全面完成,验收总结(2016年-2020年)
巩固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成果,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任务,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从水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强化建设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国家及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建一宗,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部分)工程规划(2011-2020年)》,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批。纳入规划内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审批。省通过竞争性安排补助资金确定的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水利厅核定概算后,由地级以上市水务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由各县编制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审查,并报省财政厅进行投资审核后,由省防总批准实施。省和市级预警平台建设责任主体是省三防办,其余项目责任主体是各防治县(市、区)政府。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办理。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广东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经省水利厅委托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后,报省财政厅抽查复审,然后由省水利厅审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广东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省水利厅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省财政厅复审意见审批。
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项目,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办理。
6、中型排涝泵站和电排站工程。列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项目,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办理。
7、内涝整治工程。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内涝整治(水利部分)规划(2011-2020年)》,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审批。纳入规划内的项目,以涝区为单元,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大型项目由省审批;中型及以下项目经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审核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市水务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由市水务部门审批,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备核,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阶段经省审核的估算总投资。
8、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办理。
9、阳江市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最近省发展改革委已同意,纳入规划内的捍卫5万亩以上的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审批;纳入规划内1~5万亩的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直接进行初步设计,经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审核后,由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水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不得超过省审核的概算投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点多、面广、量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将成立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在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抓紧成立相应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并认真组织项目规划和建设。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1、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支持。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大多是列入国家及省级专项规划的项目,要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的支持。
2、确保市县配套资金落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把水利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用好用足国家对水利支持的各项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治洪治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加快全市治洪治涝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分轻重缓急,前移工作节点,确保又好又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二是要狠抓设计质量,创新设计理念,提高工程技术含量。三是加强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合力,切实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进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要加强对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的检查督导和考核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对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年度进度排名最后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县(市、区)当年不能参加评选水利系统先进单位。各县(市、区)也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建设责任,对工程建设负总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为我市治洪治涝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迅速掀起建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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