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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工程的通知


阳府办〔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工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阳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以及《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发〔2011〕16号)的决策部署,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引导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优化的战略举措。建立我市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目标任务,根据《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8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九号文件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幸福阳江和2020年广东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引导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优化的战略举措。围绕政策制定、制度落实、考核监督,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落实管理责任制,着力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人水和谐。既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又要有效保护水资源,尊重水资源承载能力。二是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的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农业、生态以及其他部门用水,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资源协调利用。四是坚持区域一体化。强调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理,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供水、管水。五是坚持科学引导。大胆探索,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有利于水资源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六是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强化需水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七是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重点推进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八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公众参与的形式,提高水资源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完善与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监控体系;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

  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46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2立方米/万元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7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地级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1%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

  (二)总体要求

  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国策,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做到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加强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稳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满足“三条红线”管理要求、符合我市水资源实际的强有力水资源管理模式和手段,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节约保护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推行需水管理,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用水顺序,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012年前,将省下达给我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

  1、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流域、区域取水许可总量。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2、严格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前置条件。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对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但未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加快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工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等进行论证,从水资源角度对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提出要求,从战略层面促进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

  3、严格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根据省下达的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2012年前市将本辖区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严禁取用地下水。

  4、突出取用水大户监督管理。强化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在继续完善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的同时,将公共供水用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或定额取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建立取用水大户监管机制,重点抓好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的取水在线监管,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强化考核;推进重要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计量管理。

  5、加快制订水量分配方案。力争2015年前完成漠阳江等主要河流流域的水量分配工作。跨县区河流水资源分配方案,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流域分水指标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强流域水资源调度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工作协调与协商机制,落实水资源调度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规范调度工作。重点推进漠阳江等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开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库)连通、生态修复、突发事件处理等水资源调度。

  (二)实施用水效率控制

  强化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地方用水标准,建立健全用水效率控制、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遏制用水浪费,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2年前,市将省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

  1、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和节水示范建设。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落实好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

  2、强化节水型器具推广和管理。水资源不足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建设和农业粗放型用水,加快节水型器具推广。

  3、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出台节水优惠政策。鼓励应用海水、微咸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节水减污,建立节水激励机制,促进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

  4、加快推进节水改造。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2015年前,积极推进大型灌区、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以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既要考虑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的需求,又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选定合理的设计水量保证率。同时,区分不同的水域功能要求,对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采取更严格的限制纳污措施,保障用水安全和水环境生态安全。

  1、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2013年底前,市完成本行政区水功能区划,并在2014年内完成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

  2012年起,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建设试点。

  2、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抓紧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2015年,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完成《阳江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修编;开展农村水源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012年底前,市完成编制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为处理重大突发污染事件提供管理及技术储备,有效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针对薄弱环节,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2013年底前,市完成编制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协助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3、加快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2013年,开展重点水库蓝藻治理工程以及水库清淤及污染物整治工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2015年底前,全力推进漠阳江的综合整治;同时按省的要求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和统一调度。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部署,建立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公室。各级政府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对地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主要约束性指标,“三条红线”管理指标完成以及工作落实情况,应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目标按期实现。

  (二)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按照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市水务局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

  市科工信局负责推进企业节水减排,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经费保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完成实施方案中相关重点任务,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负责考核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市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考核所需的GDP和工业增加值等有关社会经济统计指标。

  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机制

  按省修订《广东省水法实施办法》,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推进本市水资源管理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水资源高效管理的财政支撑制度,进一步落实资金配套政策,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费足额征收,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四)加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

  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今后十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匡算投资8.16亿元,“十二五”期间投资4.15亿元。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同时按照国务院460号令的要求,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库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

  (五)公众参与,推动全民管水

  加大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宣传范围,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将节水纳入基础教育,在全省幼儿园、学校中广泛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生活方式。突出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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