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渔业是我市传统的优势产业,在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同时也是高风险行业。渔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是,由于自然环境和渔业生产作业环境因素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渔业作业地点分散,个体生产经营单位众多,渔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等,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受日益发达的海洋交通运输业,以及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各类渔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010年我市渔船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2010年5月,阳西籍渔船在粤东海域分别发生了1宗“假失踪”事件和1宗被不明货轮撞沉的安全生产事故;2010年12月粤阳西34168渔船遭遇强冷空气,失去联系,初步分析被大风大浪刮沉。这充分暴露出我市渔船安全装备落后、渔民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给渔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为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将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正确把握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的职责,切实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县级(管委会)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和协调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理工作。要成立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由渔业、安监、海事、公安边防等涉海部门参加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二是乡镇政府要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落实灾情信息传递,督促抓好渔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具体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理工作。要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每周应不少于1次登临辖区的渔港、渔船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热带气旋预警和极端恶劣天气变化,及时布置和落实防风避浪措施。三是明确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委〔2008〕1127号)和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落实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按要求落实相关配套专项经费,加快建设辖区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确保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管理平台建设。
(二)加快渔业船舶IC卡管理系统的建设。渔船IC卡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和远程监控渔船,达到防止渔船套牌、进出渔港自动监控和远程执法的目的。各县(市、区)要大力支持渔业船舶IC卡管理系统建设,闸坡、东平、沙扒渔港要确保2011年3月前完成建设任务,溪头、河北、对岸和江城渔港要确保2011年6月前完成建设任务,将全市渔船、渔港纳入IC卡管理。
(三)提高渔船安全装备水平。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和搜救应急网络建设,积极推动渔船装备适用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终端等助航设备,提高渔船防碰撞和自救能力。2011年2月底前,功率60匹以上或船长12米以上的渔船,要全部配备AIS船舶自动识别仪。加快功率60匹以下渔船配备移动通信终端,60匹以上渔船配备渔业安全通信指挥系统船载通信终端设备的建设步伐,鼓励渔船特别是大功率渔船配备卫星通信导航设备,为安全信息发布与接收、紧急遇险报警、搜救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同时,加快小船集体救生设备的配置,2011年上半年前船长7-12米的小船全部要配备集体救生设备。
(四)扩建完善一批安全避风、配套完备的现代化渔港。提高渔港码头、防波堤和护岸建设质量,完善航标、港口消防和照明设施、抢险救灾船艇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
三、完善渔业安全制度,促进渔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渔船岗位责任制;二是强化渔船跟帮生产制度,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三是建立和推广渔业安全监督员制度,凡是有渔船的渔委会、村委会都要设立1-2名渔业安全监督员,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船东合作社或协会;四是建立各级的渔业安全救援应急预案,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二)强化渔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船、渔港的日常监督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从渔船检验、登记、进出港签证、安全检查等关键环节入手,层层把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船舶识别系统的管理工作,强调出海作业期间必须开启AIS设备,抓好对渔船违规渡运送人、从事观光旅游、违规供油、违规使用汽油、违规明火作业以及利用“三无”渔船、报废渔船出海作业等突出隐患的整治。
(三)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渔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市和各县(市、区)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渔业船员培训中心,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严格执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制度,对职务船员实行特殊安全强制培训,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同时,加强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重点加强渔船航行技能、避碰规则、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逐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为主要内容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体系。
(五)完善渔业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渔业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渔业保险机制,要根据《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鼓励开展海上自救互助和船东互保业务,督促渔业船舶所有人为其水作业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动员船东购买渔船财产保险。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建设平安渔业的良好氛围
各级职能部门和县、镇、渔委会(村)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渔船跟帮生产制度,密切注意气象信息,及时向渔民发送天气预警信号,认真开展防抗寒潮大风的宣传,尤其要加强对半渔农地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县”、“平安渔港”“平安渔村”、“平安渔船”等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特别是渔区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并自觉参与渔业安全的良好氛围。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渔业 安全 生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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