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要求,省人民政府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订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0套。
公共租赁住房任务:1,全市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政府共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要完成95%以上。2,督促县区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住房保障科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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