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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区公租房管理日常巡查制度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9-03 11:0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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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公租房的日常租赁运营管理,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现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订市区公租房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如下:

  一、租户发生欠租行为时,负责管辖的房管员应及时上门核查,查明欠租的具体原因后及时逐级上报。

  二、房管员对所管辖的房源和租户实行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制定统一的巡查表格,巡查内容要记录在表格内。

  三、巡查的内容主要是核实在住人员与原批准租户的身份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房源闲置或改变住房使用功能的情况是否存在转租、出借、互换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巡查中发现租户出现上述行为的,经核实后按《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关规定处理。

  四、房管员在巡查过程中,若发现因租户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租房出现损毁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鉴定、评估,在对当事人按规定作出处理的同时,应视损毁情形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五、局住房保障科与市区公房管理所将对入住租户家庭经济收入、住房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情况开展不定期的调查、摸底工作,为租户保障资格年度综合核查提供依据。

  六、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挥小区租户相互监督作用,在住宅小区设置住户意见信箱,为租赁运营管理工作服务。

  七、房管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的,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公租房租赁使用情况巡查记录表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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