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07〕188号文批准我市征用江城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及属下六村、地美村委会向阳村、三房村(土名大土岗、破龙林场、蟹山)地段土地41.1083公顷,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0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江城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及属下六村、地美村委会向阳村、三房村(土名大土岗、破龙林场、蟹山)地段(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及属下六村、地美村委会向阳村、三房村土地41.1083公顷。
四、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五、被征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白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