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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阳府告〔2013〕11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8-13 17:1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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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拟征用位于江城区岗列街道岗列、随垌、坪郊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现就拟征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市政府储备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该地东至禾犁合、那流垌、蛇山;南至振兴路;西至庙仔背、罗卜垌;北至那庄垌、佛子圾。面积约67.5181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执行,岗列街道的集体土地为五类,补偿标准:耕地58.5/M2、园地45/M2、林地20.6/M2、养殖水面60.75/M2、其他农用地58.5/M2、建设用地58.5/M2、未利用地18/M2。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除按第三项发放安置补助外,安排留用地和按规定办理社保。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土地内严禁抢种长期生长作物、开挖鱼塘、葬坟和抢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抢建的建(构)筑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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