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位于江城区中洲街道碧桥、和平、西岸村委会;城西街道第一埒、冲表、那西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现就拟征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碧桥村委会茶瓶背(土名)地段,面积0.3311公顷。和平村委会七角坟(土名)地段,面积0.0945公顷。西岸村委会四坟、大方、桥仔垄(土名),面积10.6055公顷。第一埒村委会晒方园、指令田、桥仔垄、春花垌(土名),面积5.0359公顷。冲表村委会指令田(土名),面积0.1695公顷。那西村委会四坟、大方、桥仔垄(土名),面积3.9499公顷。以上面积共20.1864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执行。中洲、城西街道的集体土地为五类,补偿标准:耕地58.5万元/公顷、园地45万元/公顷、林地20.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60.7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58.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8.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8万元/公顷。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除按第三项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外,采取安排留用地和按规定办理社保。
上述土地已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土地内严禁抢种长期生长作物、开挖鱼塘、葬坟和抢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抢建的建(构)筑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7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