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孙琳
类 别: 普通诊所
名 称: 阳江江城孙琳诊所
选 址:阳江市江城区湖湾路漠江花园A1-17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 椅):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
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3180018
地 址:市区新江北路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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