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梁小婷
类 别: 口腔诊所
名 称: 阳江高新梁小婷口腔诊所
选 址:阳江市平岗镇新基业商业街17栋5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2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
联系电话: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 3180018
地址:市区新江北路
阳江市卫生计生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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