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阳江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7年,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方案》提出了本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根据《方案》,在加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方面,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至少要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此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采取拆迁、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此外,将社会办医纳入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规划,不得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布局等进行限制。
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在建立科学运行新机制方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补偿政策,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要及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多种措施给予补偿。
《方案》提出,要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17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达到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有关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加强儿科、康复、急救、产科、老年病科和精神卫生科等专科建设;要加强服务行为监管,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药占比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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