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漠阳文化和薪火相传的时代精神,促进各县区艺术创作的繁荣和发展,也给广大基层文艺工作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文艺工作者的专业写生技能,激励基层文艺工作者的艺术创作热情,更好地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一顿丰盛的漠阳文化大餐;现定于2020年12月期间,阳江市文化馆、阳江市美术馆、阳江市美术家协会、阳春市美术家协会、阳西县美术家协会、阳江市青年美术家协会、阳江书画院、海陵岛试验区美术家协会将联合举办“鼍城春秋——2020阳江市首届小幅美术作品写生展”。
指导单位: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办单位:阳江市文化馆 阳江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阳江市美术家协会、阳江书画院、阳春市美术家协会、阳西县美术家协会、阳江市青年美术家协会、海陵岛试验区美术家协会
开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展览日期: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展览地点:阳江市美术馆
参展作品的主题内容
本次联展参评作品题材、内容、画种和形式不限。内容要求积极健康,能反映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亮点和成就。希望广大艺术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心灵体验和被时代警醒的认知,深入生活,贴近生活;传达自己独特的个体感受与思考,展示文化艺术工作者在艺术面前应有的责任和时代创造力!
参展作品要求
(1)凡是从事美术创作活动的基层文艺骨干及广大艺术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题材形式不限;
(2)作品请自行装裱或配备外框(拒绝玻璃装裱)
(3)作品尺寸包框最大不超过80厘米×80厘米
(4)每位作者选送1至2幅作品参加评选
(5)所有参选作品均颁发获奖和入选证书
(6)参评作品由市文化馆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
(7)每位作者须填写《阳江市首届小幅美术作品写生活动联展参展作品登记表》
(8)参评作品背后请注明作品类别、编号、尺寸、作者姓名、地址、创作年份,作品尺寸统一以“cm”(厘米)为单位。
(9)所有参展作品和落选作品请于展览结束后自行到美术馆领取;
(10)拒收玻璃面装裱的作品,如发现高仿、抄袭、牵涉违规等问题的不予参评。
征稿地址:阳江市新江北路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阳江市美术馆。
负责人:杨雯静 (13432582333)
联系人:许洁媛 (18211356790)
苏思华 (15218165430)
征稿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评选及评奖
本次展览的入选数量为150件,由我馆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在入选作品中评出优秀奖作品40件。
声 明
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其它事项
(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二)参评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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