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为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四级名录申报体系,须按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顺序逐级进行申报。
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其注册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申请材料提交、专家评审论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公布等流程,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在线办理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阳江市政务服务网站(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1700)了解详情。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