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开始,市食安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加强监测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谋实事,迅速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我市高度重视,市食安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工商部门,成立了阳江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以“打击无证经营、规范主体资格,打击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及原料、规范经营者采购活动,打击仿冒和‘五无’食品、规范食品包装标识管理,打击‘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出实招,以问题为导向,广泛深入开展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省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小作坊等市场主体开展大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357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954户次,检查各类批发、集贸市场等901个次。
重宣传,以舆情引导为重点,营造齐抓共治良好氛围。据统计,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计192次,在电视、广播等媒体报道51次,制作张帖海报、横幅126条,制作、发放宣传宣传材料7万多份,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391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9次、接受咨询近万人次,“五进”活动共641次。
求实效,以严查重处为手段,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取缔无证经营户16户,查扣劣质食品数量1449.34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33宗,罚没金额92.3789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食品安全。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