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面点食品铝残留情况,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面点食品铝残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的重点是发酵面制品、油炸食品和烘焙食品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有关人员组成专项监督抽样工作小组,通过专项会议部署及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江城区、阳东县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工制作面点的集体食堂、早餐店、小吃店进行了抽样,共抽检发酵面制品、油炸食品等样品30批次,待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后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的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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