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巩固2014年开展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成果,从2月开始市局在全市范围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包括六项内容:一是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包括流通和餐饮领域,下同)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的监管档案;二是检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建立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明确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四是除白酒小作坊自有门店外,其他商店和餐饮单位不得销售无证或来源不明的白酒和配制酒;五是依法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进行抽样;六是坚决取缔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7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0辆次,检查白酒小作坊62家,餐饮服务单位411家,市场流通企业215家,监督抽样51批次(按照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0份,立案1宗。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小作坊3家。(市局食品生产科林彩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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