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五到位”确保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强化到位,迅速展开动员部署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局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制定了我市的“五整治”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迅速推进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二、目标任务明确到位,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省局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计划,以“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 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三、宣传发动落实到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医疗器械安全工作良好氛围。一是召开工作会议,邀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详细解读省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介绍了开展“五整治”专项行动的背景、意义、整治重点、整治目标和工作措施。二是通过市局公众网、市政府网站、省局公众网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三是通过微博转发国家总局的“医疗器械科普知识百问”,让群众了解医疗器械相关知识,提高鉴别医疗器械的能力。
四、监督检查执行到位,全覆盖、多层次监管
(一)认真组织企业自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要求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器械的购进渠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购进医疗器械索要到的合格证明以及从业人员体检等方面进行自查,并要求各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各自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
(二)全面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在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各县(市、区)在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
截至7月11日,本次医疗器械“五整治”,市局共出动223人次,65车次,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5间次,其中涉及体验类8间次、隐形眼镜类12间次、助听器类5间次、试剂类9间次,其他11间;使用单位13间次;生产企业3间次;另外还开展了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检查了一家大型综合商场,共检查了12间销售点,涉及销售化妆品店、装饰品店,出动人员36人次。
五、案件查处力度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出实效
针对整治重点,拓宽案源线索,按照省局关于案件协查、报送等有关规定,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立即报告,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共查处有关案件6起。(市局洪开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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