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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阳江市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4-25 09:38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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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市局制定了《2021年阳江市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局食品经营科联系。

  联系人:叶玉琴,联系电话:3306306。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阳江市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2021年阳江市食品销售环节及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顽疾问题和突出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重点检查对象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重大节假日的消费重点区域如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周边、旅游景区的食品销售单位;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如春秋开学季、重大节假日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以及突发性食物安全事件等,市局组织对上述重点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采用飞行检查、联合飞行检查、督促指导、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一)随机选派检查组

  市局随机选取2至3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从智慧食药监系统的食品销售单位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三)检查结果主动公开及结果处置

  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录入广东省智慧药监系统和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监督部门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销售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本计划所列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取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物料等实物和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和记录,对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复印。

  (三)在检查中有涉及抽检的,应重点检测食品中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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