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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上“黑榜” 市区暂未发现不合格花生油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邓贤志 时间:2016-08-04 09:55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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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不合格食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前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商场,暂未发现上黑榜的问题食品。

  记者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看到,近期该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发现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其中,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佰业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8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900毫升/瓶的100%纯香小榨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标示为东莞市好帮手食品厂2015年8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1.5升/瓶的四川菜籽原香食用调和油,酸值/酸价(KOH) 超标。

  前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北环路、人民路和三环路等多家商场,经过详细对照,暂时没有发现名单中的不合格食品。在一家商场的花生油销售区,记者见到有各种品牌的花生油,不过没有看到上黑榜的产品。“商场通常都是从一些大品牌的代理商进货,像这样一些不知名花生油,商场都不会进货。”一位销售员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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