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6年第24期(总58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抽检中10批次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我市有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食品370批次,有10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2.7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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