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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本网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0-12-08 15:0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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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及违法条款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阳市监处罚字〔2020〕3015号广东漠阳花粮油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广东漠阳花粮油有限公司/粱永庆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2.罚款8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83600元。主动履行。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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