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法条款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阳)食药监妆罚[2018]1号 | 阳江市江城区美君美容美发用品商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 阳江市江城区美君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 / | 丁常记 | 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720元,合计罚没1020元。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日 | |
2 | (阳江)食药监药罚[2017]21号 |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江分店销售劣药案 |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江分店 | / | 孔祥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1280元。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0日 | |
3 | (阳江)食药监药罚[2018]1号 | 阳江昌和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阳江昌和医药有限公司 | / | 李正益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310.5元。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0日 | |
4 | (阳江)食药监药罚[2018]2号 | 阳江市润之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阳江市润之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谭盛彬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1181.9元。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3日 | |
5 | (阳江)食药监药罚[2018]4号 |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江分店销售劣药案 |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江分店 | / | 孔祥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170元。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3日 | |
6 | (阳)食药监食罚[2017]21号 | 阳江市江城区佳音助听器销售中心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 阳江市江城区佳音助听器销售中心 | / | 岑美 |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及《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阳食药监法【2017】37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处以2000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 |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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