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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国庆期间市场监管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08 16:5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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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国庆期间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力度,确保阳江人民群众平安、健康欢度国庆佳节。

  一、“两个落实”加强疫情防控力度

  一是落实冷库冷链食品安全监管。节日期间,继续加强集中监管仓消毒工作,推行应用“冷库通”系统,加大对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餐饮等场所内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的频次,全面落实核酸检测每周全覆盖。10月1-7日,共检测人员246人次,产品49批次, 环境313批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落实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销售经营以及餐饮服务者、药店责任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严格做好群众进场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进店(场)、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继续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督促零售药店如实及时登记上报销售退热、咳嗽类药品情况。节日期间,全市检查零售药店83家次,暂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二、“三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一是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舆情和投诉较多、抽检不合格等肉制品、食用油、小麦粉、酒类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10月1-7号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7家,责令整改2家,完成整改2家。二是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进口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频次,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溯,确保食品经营者不进不存不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及其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10月1-7日全市共检查农贸市场30家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63户次,与2020年检查主体数据基本持平。截至目前,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综合商业体、酒店、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进口冷链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湿米粉、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检查工作,要求餐饮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在食品加工过程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10月1-7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3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46家次。

  三、“三个专项”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采取现场设施检查、台账资料检查等方式,对全市8家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用的29台设备进行全覆盖逐台检查,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二是开展电梯专项检查。对商场、影院、车站、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开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10月1-7日,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7家,电梯11台,尚未发现安全隐患。三是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深刻汲取辽宁省“9·11”液化气罐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对全市1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安全全覆盖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强督促,严格落实隐患闭环。

  四、“24小时”守护群众节日消费“不打烊”

  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价格监管,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规范经营管理,严肃查处旅游消费环节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变相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对客运票价、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和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10月1-7日,全系统24小时值班“不打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7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9元。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最为突出,占消费者投诉总数的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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