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分局)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网络销售企业销售的产品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行动中,共检查网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8家次。
从检查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网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与合作配送投递企业之间没有相应的温度要求配送合同,对于有一定阴凉要求贮存的医械,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运输温度过高、不能保持品质的情况; 医疗器械经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现场督促经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经营者、使用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医疗器械经营者、使用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