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网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0-02-06 14:55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烧烤店、咖啡店、酒吧、茶吧、农庄等非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暂停营业。

  二、各大、中型餐馆推迟恢复营业,如确需营业,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所有上岗人员须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不得开放大厅提供堂食,可提供小包间或外卖。要对所有进店铺消费顾客在餐馆大门外做好检测体温,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对于不配合的顾客拒绝进店就餐,如顾客强行闯入请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严禁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

  三、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餐饮、糕点店、饮品店及单位食堂等)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应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四、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域另有比此通告更严格的规定,按县(市、区)严格规定执行。

  五、餐饮服务单位如有违反本公告擅自提供现场就餐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六、请各餐饮服务单位遵守本公告规定。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公告事项的,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