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阳江市盐务局阳春分局召开食品、食盐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16年阳春市餐饮监管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强调推进餐饮企业“明厨亮灶”规范建设,在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食盐体制改革。会上,112家餐饮企业的代表与阳江市盐务局阳春分局签订了《食盐安全责任书》。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将在全国施行。根据国家盐业改革方案规定,全国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今年10月14日,广东省盐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任何单位、个人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通告》要求,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必须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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