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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清明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应购买有检疫合格证明金猪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邓贤志 洪开鹏 时间:2016-03-24 09:4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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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清明节期间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品的安全消费。

  清明祭祖,不少家庭少不了金猪。针对这种情况,警示信息提示,酒店或烤制店加工和制作金猪,消费者自制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染色剂等添加剂。消费者购买金猪等祭祖熟食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酒店或烤制店。同时,要购买有检疫合格证明的金猪。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保证食物的充分加热。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平脸”)。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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