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府〔2017〕54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
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6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7〕4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清理第二批规范45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督促相关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对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切实落实省和市出台的服务经费保障措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
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45项)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附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45项)
一、不再要求审批对象提供有关材料,直接取消的17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企业资信证明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市发展改革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2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
3 |
民办高校教师和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人事代理证明 |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市教育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由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服务局开具的人事代理证明 |
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服务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事代理证明 |
4 |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所需的资金验资和资产评估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市民政局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2013年第48号,2015年5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予以修改)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
5 |
律师事务所(分所)实物方式出资的资产评估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物方式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申请人只需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效的资产证明 |
6 |
参与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市司法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律师事务所合并或分立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 |
7 |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验资或财务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或审计报告 |
8 |
申请律师事务所注销所需的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 |
9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资金数额的验资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初审 |
市司法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在变更资金数额登记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申请人只需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效的资金证明 |
10 |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 |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核准(初审)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11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12 |
广告标牌设计结构检测 |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广告标牌设置者在申请延续许可期限时,提供具有检测钢结构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广告标牌设计结构检测报告 |
具有检测钢结构相应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广告标牌设置者在延续许可期限时提供设计结构检测报告;设置者应当对其广告、标牌设施在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因维护不力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3 |
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仅需要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4 |
首次申请制造海洋捕捞渔船委托代理 |
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审批 |
市海洋渔业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第一次申请时必须由具有远洋渔业资格的企业代理,并提供代理协议书 |
具有远洋渔业资格的企业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代理协议书 |
15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请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市卫生计生局 |
《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国卫办监督发〔2014〕14号) |
中国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16 |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注册资本验资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除外) |
市文广新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
17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所需的资信证明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市文广新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二、不再要求审批对象提供相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的11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
法律职业资格初审 |
市司法局 |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2008年第110号) |
台湾地区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 |
2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方案评估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开展评估 |
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评估,改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开展评估 |
3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
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4 |
提供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农作物种子生产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材料 |
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设备检定材料,检验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5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子项) |
市质监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考试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
6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市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7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市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8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市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9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市保密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10 |
防雷产品测试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市气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防雷产品质量检查 |
11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市气象局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2013年5月31日予以修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
取得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三、保留该中介服务事项,但审批部门不得指定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的17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
市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具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
2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 |
乙级以上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 |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合并、调整审批所需的财务清算报告编制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市教育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规定自行编制财务清算报告,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出具,审批部门不强制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清算报告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补充完善 |
5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
市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省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相关工作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7 |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
采矿权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
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设置防护距离的测绘图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市环境保护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防护距离测绘图 |
具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护距离测绘图,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护距离测绘图技术评估、评审 |
9 |
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初审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年第6号) |
具备相应资质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或者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0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市水务局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1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方案编制 |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工程建设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工程建设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2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涉及河道防洪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
具有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3 |
拟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省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论证报告编制 |
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或撤销)的审批 |
市林业局 |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论证报告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拟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省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4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 |
开发海岛使用审查 |
市海洋渔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5 |
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 |
开发海岛使用审查 |
市海洋渔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6 |
渔业船员培训 |
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市海洋渔业局 |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
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渔业船员培训机构 |
申请人按照渔业船员培训大纲要求,可自行选择参加符合培训教学标准的有关机构或单位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17 |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
市文广新局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技术评估报告 |
具备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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