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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9-27 16:54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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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926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阳江市审计局局长  谢英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了审计。审计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审计监督全覆盖,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市届人大常委会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健全抓收入协作机制,强化收入分析,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可比增长0.58%其中税收收入占比55.72%,比上年提高2.44%,收入质量得到提升。

——统筹兼顾,重点事项支出得到保障。保民生、保重点、保平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投入,级财政民生方面支出33.71亿元比52.82%比上年提高0.31%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出台《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计

市财政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市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68292万元,总支出85058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770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5327万元,总支出20239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29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463万元,总支出186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603万元;社保险基金总收入526711万元,总支出5274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010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7年底财政未将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4056.17万元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列示不细化。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资金11.77亿元涉及的项目和成因,未按规定在决算草案中作出细化说明。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市财政具体组织2017年度市本级(含市直和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下同)财政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本级财政教育费附加支预算编制不规范超范围安排支出教育费附加资金990万元

2本级财政未按规定将列支当年尚未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30161.78万元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3本级财政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决算系统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没有实现联网运行,不利于强化资金支付监督。

4本级财政挪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产业转移园建设扶持资金专项资金22247.0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

5本级财政2017年无预算、超预算支出8244.49万元;截至2017年底,尚有以前年度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资金91778.28未消化。

6本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安排56项资金1827.87万元未拨付使用,预算执行率为零。 

7、级6个执收单位至审计时止仍未追收非税收入45314.19万元。

8、市本级财政至审计时止仍未追收阳江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土地出让违约金34万元上缴国库

镇(街)财政管理审计

1、财政决算审计

阳春市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阳春市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收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入问题。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底结存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污水处理费非税收入6073.34万元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财政支出问题。一是虚列支出1.68亿元。二是无预算拨付工程款、偿还贷款等共1666.15万元。是扩大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支出范围,涉及金额723.27万元。

(3)财政收入征缴管理问题一是阳春市财政局、阳春市国土局等4个执收单位未及时追收非税收入9598.13万元。二是以小水电税收征管模式调整补偿资金名义退还小水电企业税费272.71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一2016年预算安排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专项资金、解决渔民上岸安居补助经费等14项财政资金1315.9万元执行率为零二是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涉及金额2051.50万元。

(5)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问题。5个2016年已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至审计时止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阳春合水阳春石望、江城城南街道、阳东新洲、阳东东平、阳西上洋等6个,以下简称)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4至2016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东平镇虚增财政支出,涉及金额374.21万元;石望镇、合水镇2个镇虚减财政支出,涉及金额1219.66万元

(2)东平镇城南街道2个镇(街)财政无预算、超预算支,涉及金额45.31万元

(3)合水镇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72万元

(4)东平镇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26万元;上洋镇、城南街道等4个镇(街)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34.74万元

(5)合水镇、上洋镇等4个镇的项目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使用,涉及金额2538.61万元。

(6)新洲镇、合水镇等3个镇政府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22亿元。

(7)石望镇、上洋镇等5个镇公务接待费支出均未附接待公函等凭证,涉及金额236.51万元东平镇、合水镇2个镇其他科目列支接待费用、餐费,涉及金额55.43万元。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社保局、市一中、广东两阳中学等8个市级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9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316969.59万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309603.19万元、所属单位7366.4万。审计结果表明,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性逐步提高,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0.5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社保局预算编制不准确,年中追加比例超过50.04%,涉及金额490.43万元。

2、市水务局没有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679.45万元。

3、市供销社、市水务局等2个部门有35次公务接待未附接待清单或接待清单填写不完整,涉及金额5.05万元。

4、市供销社存在计划召开会议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1.36

5、市一中、广东两阳中学等2个单位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涉及金额53.59万元;市一中培训存在费用报销凭证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22.73万元;市环保局等3个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公园中心等3家所属单位在培训费中列支其他费用,涉及金额30.83万元。

6、市城管局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67.89万元。

7、市住建局、市一中2个部门单位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086.96万元。

8、广东两阳中学、市水务局所属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账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1402.28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问题

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发现:一是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耗时长、申报材料多。审计抽查市级和阳东区共10个最新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投资报建项目,市本级平均需要15.2个环节、93个工作日、173件申请材料;阳东区平均需要14.8个办理环节,106.8个工作日、107.3件申请材料。二是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多、申报材料多、耗时长,部门衔接不畅,交易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审计抽查级和阳东区共10个最新办理的个人购买二手成套普通住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案例,市本级、阳东区分别平均需要8个环节;市本级、阳东区分别平均办理17.83个、12.75个工作日是个别地区部门未及时承接落实省下放管理事项或未按规定及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问题

一是阳西县未及时拨付扬帆计划专项资金120万元; 阳东区项目单位和生产力促进中心自筹资金不到位,项目未能正常开展。二是11个项目合同期满仍未完成,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2个单位和1家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能按规定对项目资金的收支进行单独核算或反映项目自筹资金支出情况。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问题

跟踪审计发现,全市6个县(市、区)未及时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海陵区、高新区等2个区卫计部门未建立台账制度;阳春市、阳西县等2个县(市)的3个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阳东区、阳西县等2个县人民医院升级建设后的床均面积预期目标仍未达到省的要求;阳春市、阳西县等2个县(市)3家医院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阳东区、阳春市3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开通“绿色通道”阳西县“医联体”试点项目推进缓慢,六个“统一”工作尚未完善市6个县(市、区)的204个村卫生站建设任务中仍有184间在建或未动工建设,完成率较低。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

组织对阳东农商行和海陵农信社2017年防控金融风险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合机构能根据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积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阳东农商行对质押股权超过50%的股东及其派出董事,未限制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权。

2、阳东农商行和海陵农信社未能实现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

(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二轮)跟踪审计,重点审计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30日各类扶贫资金,重点抽查2个县(市)10个镇34个村,对178户家庭进行了入户核实,对16个扶贫项目进行了抽查。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问题。阳东区未按规定落实2017年精准扶贫配套危房改造资金656.6万元。

2、扶贫项目管理问题。阳春市、阳西县等2个县(市)未建立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

3、“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问题。一是114名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贫困人口子女就读资助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21.9万元。二是未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23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涉及金额18.57万元。三是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98人未纳入低保、五保兜底政策。四是3户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五是扶贫、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间和定点医疗机构未实现系统对接信息未能有效共享。

4、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问题。江城区、阳春市等5个县(市、区)未落实风险担保金小额信贷工作进展缓慢。

5、预脱贫存在问题。有20名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132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被认定预脱贫;有613名已被认定为2016年预脱贫人口未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

6、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款物使用管理问题。市本级各县(市、区)以前年度捐赠资金结余 1953.54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7、新农村建设问题。一是9条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进展较慢。二是阳春市、阳西县等2个县(市)未按规定制定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引。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对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截至2017年底,阳东区、海陵区等3个县(市、区)获得安居工程资金5582.65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已闲置未用达1年以上;阳东区、阳西县等5个县(市、区)不按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涉及金额5913.55万元;阳春市未及时处理中央和省多下拨的棚改专项资金共378万元;阳春市农村危房改造结余资金85万未及时退回国库。二是阳春市挤占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1703.5万元。

2、安居工程资金支持问题。阳春市未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涉及金额1130.45万元。

3、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问题。市本级、阳东区12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住房保障预分配;2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请公租房;2016年-2017年市本级阳东、阳西、阳春3个县(市、区)共51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待遇。

4、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问题。一是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3个县(市、区)共有789套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未发挥效益二是阳东区未按照“以需定建”的要求,造成房源过剩。三是阳春市、海陵岛试验区2个县(市、区)共302套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四是市本级阳春市、阳西县、阳东区3个县(市、区)部分保障性住房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有246户公租房租户、8间非住宅商铺欠缴租金40.21万元。五是市本级公租房租户租金变动审核机制不完善,租金变动相对滞后。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计

组织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征缴问题。部分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实,有7家企业共少缴养老保险费146.25万元;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1家企业2016年和2017年共少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人数85人,少缴养老保险费59.91万元。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问题。一是市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除在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分行开设账户外,还在其他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和支出户。二是部分已征缴数据滞留在征缴数据交换中间库,未能进入社保业务系统记账,滞留时间最长达8年5个月,涉及缴费入库金额合计142.78万元。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问题。社保经办机构未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继续向1848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或补助等638.32万元,现已全部收回。

(三)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对市级2014年至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科技专项资金在引领科技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预算执行问题。一是科技专项资金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不高,2014年至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分别为50.39%55.14%77.60%二是市财政局2014-2016年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尚有1717.62万元未拨付,占年度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350万元的18.37%。三是部分资金滞留县(区)财政。2014年至2016年市财政局下拨各县(市、区)“阳江市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尚有246.98万元未安排使用

2、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一是4个目承担单位挤占项目资金共503.02万元。二是有2个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科技专项资金采购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918.92万元。三是海陵区扩大科技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将2014年至2016年的科技专项资金386.07万元,全部拨付给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用作公用经费。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江城区、高新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及使用问题。江城区征地拆迁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18.34万元。

2征地拆迁政策落实问题。一是江城区、高新区未能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未按规定安排村集体征地安置留用地145.61公顷。二是江城区岗列街道办的村委会违规出让集体留用地8宗,涉及金额677万元。高新区未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980.66万元落实到个人账户。四高新区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67.5万元。

3、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一是高新区2宗建设用地闲置未开工建设,涉及土地面积7.55公顷。二是高新区执法不到位,未按规定处置闲置用地。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阳江市工交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阳江市漠阳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工交商贸公司、漠阳置业集团,下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是工交商贸公司少计租金、承包费收入36万元; 漠阳置业集团下属食品公司少计代扣手续费收入6.67元。二是漠阳置业集团下属食品公司多计提企业职工福利费和会议费52.04万元。三是工交商贸公司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超限额支付现金297单共89.73万元。四是工交商贸公司违规出借资金170万元,资金回收存在风险。五是工交商贸公司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涉及金额2397.59万元。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审计部门对列入省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连围河整治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富康路西段市区连家船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二期等2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涉及总金额104671.32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问题

2017年新开工的连围河整治工程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或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等原因,工程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建设推进缓慢2017年6月至10月工程完成投资共6179.74万元,仅占概算总投资24899.7万元的24.82%项目建设还存在施工管理不规范,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工程结算审计发现问题

1工程造价问题。富康路西段市区连家船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二期等22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1592.37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问题。一是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第1-4、7标段)工程管理不到位二是阳江市高级技工学校世行贷款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楼工程部分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未按质量保修规定保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消防报警系统无法使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5.25亿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1.11亿元;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4人。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率。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对部门下属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支出的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基层单位监管,加大对镇街等基层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检查,推进基层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要求,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加大对政策落实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精准落实贫困户“三保障”惠民政策和帮扶政策,做到真脱贫。确保“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完善相关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关方面要及时进行批评、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委、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坚持以海兴市、绿色发展,争当广东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以新担当、新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阳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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