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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江城岗列“4·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08 18:1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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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人民政府:

  4月8日,在你辖区岗列街道学苑西路南侧路口(阳江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工地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阳安〔2011〕10号)的要求,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阳安办〔2020〕36号)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30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梁双章,电话:33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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