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13日0时许,在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内湖南中电物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名工人在阳江港港务码头液压板车作业时操作失误,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后,鉴于你区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不属县级政府,市政府依法委托你区对该起事故组织调查。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阳安〔2011〕10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湖南中电物流有限公司“6·13”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阳府函〔2021〕218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从严从紧组织事故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我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报市政府批复结案。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全文公开。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按规定报我办备案(联系人:陈日攀,电话:3300388,传真:3300880)。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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