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11时35分许,你区城南街道银丰花园B1栋民房在装修屋顶使用简易卷扬机搬运垃圾时,发生一起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0号)和《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阳安〔2011〕10号)等要求,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阳江市安委办。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按规定报阳江市安委办备案。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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