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工作要求,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底线红线
各社会组织要自觉遵守《通知》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各自行业内做好宣贯和执行工作,积极动员负责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抵御功能
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引导社会组织会员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弘扬社会组织正气,传播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正能量。
三、注重党建引领,发挥模范作用
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中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带头在党员中开展全面自查,提高党员的抵制意识、甄别意识和警惕性,要求党员作出“拒绝非法社会组织”的承诺,拒绝为非法社会组织“代言”或“站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非法组织
社会组织在参加或组织会员参加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社会组织网”(http://www.gdnpo.gov.cn/home/index/index),输入社会组织名称进行查询。查询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提升非法社会组织的鉴别能力。
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要积极向有关民政部门举报,广泛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
举报电话:0662-3367188
举报邮箱:yjmzmjzz@163.com
阳江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3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