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阵地——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阳光之家”自去年6月挂牌以来,共接收47名社矫对象,其中15名获得特赦,4名社矫人员成功解矫,就业率达84%,重犯率为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是记者近日从市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项目末期评估会上获悉的。
“阳光之家”由团市委牵头成立、市司法局提供业务指导,依托市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整合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力量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阳光之家”动员司法干部、律师、心理专家、志愿者骨干等按照“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对25岁以下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和帮教改造。
据“阳光之家”的社工介绍,不少社矫对象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酿成大错,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的学习能够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阳光之家”放置许多法律书籍,有关刑法、刑诉、日常法律案例集、劳动法等,社工按照社矫对象自身的犯罪类型选择与他们相关的案例进行讲解,并且指导他们写下法律学习心得,增强社矫对象的法律意识。此外,社区还经常组织社矫对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敞开心扉与敬老院的老人谈心,到福利院送温暖,让他们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慢慢融入社会。除了基本的公益服务和思想教育,社工还对社矫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及培训等,力求让他们回归社会,预防其重新犯罪。
据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社矫工作将针对不同的个案制定帮扶解困措施,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所在社区,以“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与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