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高新分局分别于 2 月 16 日、3 月 20 日对旦祥村、梁屋村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要求,引导办宴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厉行节约,减少餐饮浪费。
一是压紧压实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主办者、承办者提前备案,填写备案登记表,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向主办者、承办者以及农村厨师发起“制止餐饮浪费”倡议,号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根据聚餐人数合理设计菜谱、优化菜品数量,“限量限碗限桌”准备食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可降解餐盒餐具。同时要求宴席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人员以及就餐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积极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及帮厨开展食品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考试检测等手段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和协管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三是根据备案信息进行分类指导。根据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提前报备的农村集体聚餐信息,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当天到聚餐现场进行分级指导和食品安全监督,重点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厨师健康状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储存、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进行了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改正。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4 人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2 项,均已责令整改。
下一步,高新分局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农村集体聚餐“事前申报、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的原则,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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